【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消石灰、混凝土管、预应力管桩)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分
公
司
沧
州
市
城
市
更
新
项
目
部
自
购
物
资
(
商
品
混
凝
土
、
消
石
灰
、
混
凝
土
管
、
预
应
力
管
桩
)
二
次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C
R
2
2
G
-
C
Z
S
C
S
G
X
-
W
Z
-
2
0
2
2
-
1
7
-
0
2
1
.
招
标
条
件
及
依
据
1
.
1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由
沧
州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为
沧
州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项
目
公
司
自
筹
,
建
设
资
金
已
落
实
。
本
次
物
资
招
标
人
为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分
公
司
沧
州
市
城
市
更
新
项
目
经
理
部
。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
股
份
公
司
、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物
资
管
理
规
定
,
现
对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的
施
工
物
资
商
品
混
凝
土
、
消
石
灰
、
混
凝
土
管
、
预
应
力
管
桩
进
行
二
次
公
开
招
标
。
1
.
2
招
标
依
据
1
.
2
.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
主
席
令
九
届
第
2
1
号
)
;
1
.
2
.
2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货
物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七
部
委
令
第
2
7
号
)
;
1
.
2
.
3
《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方
法
暂
行
规
定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七
部
委
令
第
1
2
号
)
;
1
.
2
.
4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
2
0
1
2
〕
6
1
3
号
)
;
1
.
2
.
5
《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
(
局
运
管
〔
2
0
2
0
〕
2
4
1
号
)
;
1
.
2
.
6
其
它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2
.
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熙
平
路
道
路
全
长
6
4
7
m
,
道
路
控
制
线
宽
度
4
0
m
;
世
纪
家
园
东
侧
规
划
路
道
路
全
长
4
0
0
m
,
道
路
控
制
线
宽
度
3
0
m
;
安
定
医
院
南
侧
路
道
路
全
长
7
8
9
.
3
0
2
m
,
规
划
道
路
红
线
宽
为
1
5
m
;
赵
庄
南
街
道
路
实
施
长
度
4
3
4
.
8
9
5
m
,
规
划
道
路
红
线
3
0
m
。
刘
文
庄
安
置
区
工
程
项
目
一
期
项
目
安
置
房
建
设
占
地
面
积
9
5
.
1
7
亩
(
地
块
一
2
1
.
7
2
亩
,
地
块
二
7
3
.
4
5
亩
)
,
总
建
筑
面
积
2
1
.
9
万
㎡
,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1
4
.
8
5
万
㎡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7
.
0
5
万
㎡
,
建
筑
物
共
计
1
7
栋
(
1
5
栋
安
置
房
,
1
栋
商
业
配
套
楼
,
1
栋
幼
儿
园
)
。
住
宅
总
户
数
为
1
3
1
4
套
,
地
上
及
地
下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共
计
1
5
0
7
个
。
项
目
总
合
同
额
为
9
亿
元
左
右
。
2
.
2
招
标
内
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三
:
招
标
物
资
、
包
件
清
单
及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商
品
混
凝
土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
1
营
业
范
围
要
求
:
具
备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
销
售
等
符
合
投
标
项
目
所
需
的
经
营
范
围
;
3
.
1
.
2
生
产
能
力
要
求
:
投
标
产
品
生
产
商
具
备
年
产
4
0
0
万
m
³
以
上
的
生
产
能
力
,
生
产
工
艺
、
装
备
、
运
输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发
展
的
相
关
规
定
;
2
3
.
1
.
3
财
务
能
力
要
求
:
生
产
商
注
册
资
金
不
低
于
1
0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
投
标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
供
应
商
必
须
是
经
税
务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核
准
的
纳
税
人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金
财
务
状
况
,
供
应
商
具
备
实
施
本
项
目
合
同
充
足
的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
至
少
能
垫
资
5
0
0
万
元
。
3
.
1
.
4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
投
标
产
品
具
有
近
3
年
(
2
0
1
9
-
2
0
2
1
年
)
的
市
级
以
上
检
验
、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
投
标
产
品
必
须
满
足
最
新
国
家
标
准
及
行
业
规
范
要
求
;
3
.
1
.
5
供
货
业
绩
要
求
:
近
3
年
内
(
2
0
1
9
-
2
0
2
1
年
)
具
有
投
标
产
品
国
家
大
中
型
建
设
项
目
供
货
业
绩
和
履
约
良
好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3
.
1
.
6
履
约
信
用
要
求
: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信
誉
,
最
近
两
年
(
2
0
2
0
、
2
0
2
1
)
内
没
有
与
骗
取
合
同
有
关
的
犯
罪
或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而
引
起
的
诉
讼
和
仲
裁
;
近
两
年
不
曾
在
合
同
中
严
重
违
约
或
被
逐
;
财
产
未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
企
业
未
处
于
禁
止
或
取
消
投
标
状
态
;
3
.
1
.
7
其
他
要
求
:
①
发
票
实
行
一
票
制
,
提
供
税
率
为
3
%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②
生
产
厂
或
代
理
商
具
备
提
供
延
伸
服
务
的
能
力
,
具
备
跨
地
域
的
供
应
、
集
散
能
力
;
③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
或
母
公
司
、
全
资
子
公
司
及
控
股
公
司
关
系
,
或
代
理
同
一
制
造
商
的
同
一
品
牌
、
同
一
型
号
招
标
物
,
不
能
在
同
一
包
件
同
时
投
标
。
3
.
2
消
石
灰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2
.
1
营
业
范
围
要
求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具
有
谈
判
物
资
生
产
或
供
应
经
验
的
企
业
,
并
且
具
有
合
法
、
有
效
的
“
三
证
合
一
”
的
营
业
执
照
;
3
.
2
.
2
生
产
能
力
要
求
:
生
产
企
业
应
具
有
合
格
的
配
套
专
业
生
产
设
备
或
生
产
作
业
线
,
最
小
月
产
量
不
低
于
5
0
0
0
吨
;
供
应
商
年
供
应
能
力
要
满
足
采
购
人
包
件
的
总
需
求
数
量
,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
3
.
2
.
3
财
务
能
力
要
求
:
供
应
商
必
须
是
经
税
务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核
准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金
财
务
状
况
,
供
应
商
具
备
实
施
本
项
目
合
同
充
足
的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
至
少
能
垫
资
3
0
0
万
元
,
投
标
单
位
出
具
证
明
,
盖
公
章
;
3
.
2
.
4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及
行
业
现
行
标
准
要
求
;
提
供
2
0
2
0
年
-
2
0
2
1
年
由
取
得
资
质
认
定
的
地
、
市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谈
判
物
资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至
少
一
份
;
3
.
2
.
5
供
货
业
绩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近
两
年
(
2
0
2
0
年
-
2
0
2
1
年
)
谈
判
物
资
建
设
项
目
供
货
业
绩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不
少
于
两
份
;
期
间
注
册
的
新
公
司
仅
需
提
供
成
立
后
的
业
绩
;
3
.
2
.
6
履
约
信
用
要
求
: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信
誉
,
最
近
两
年
内
(
2
0
2
0
年
、
2
0
2
1
年
)
没
有
在
其
他
项
目
物
资
谈
判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或
违
规
违
纪
处
于
被
取
消
谈
判
资
格
状
态
的
供
应
商
;
最
近
两
年
内
(
2
0
2
0
年
、
2
0
2
1
年
)
没
有
与
骗
取
合
同
有
关
的
犯
罪
或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而
引
起
的
诉
讼
和
仲
裁
;
近
两
年
(
2
0
2
0
年
、
2
0
2
1
年
)
不
曾
在
合
同
中
严
重
违
约
或
被
逐
,
财
产
未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
企
业
未
处
于
禁
止
或
取
消
谈
判
状
态
;
不
接
受
在
最
新
一
期
《
中
国
铁
建
选
择
合
作
方
风
险
警
示
名
录
》
被
列
入
风
险
警
示
合
作
名
录
的
供
应
商
;
3
.
2
.
7
其
他
要
求
:
①
供
应
商
按
现
行
国
家
税
收
政
策
提
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结
算
采
用
一
票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