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采气厂气田维修抢险中心生活污水委托处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2
0
1
9
年
第
二
采
气
厂
气
田
维
修
抢
险
中
心
生
活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服
务
项
目
(
二
次
)
谈
判
公
告
项
目
编
号
:
G
X
T
C
-
C
Z
-
1
8
5
7
4
5
5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第
二
采
气
厂
2
0
1
9
年
第
二
采
气
厂
气
田
维
修
抢
险
中
心
生
活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服
务
项
目
(
二
次
)
,
已
按
要
求
履
行
了
相
关
报
批
及
备
案
等
手
续
,
资
金
已
落
实
,
具
备
选
商
条
件
,
现
对
其
进
行
竞
争
性
谈
判
选
商
。
1
、
项
目
编
号
G
X
T
C
-
C
Z
-
1
8
5
7
4
5
5
2
、
项
目
名
称
2
0
1
9
年
第
二
采
气
厂
气
田
维
修
抢
险
中
心
生
活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服
务
项
目
(
二
次
)
3
、
竞
争
性
谈
判
范
围
对
气
田
维
修
抢
险
中
心
生
活
污
水
及
时
清
运
并
处
理
。
并
严
格
按
照
榆
林
市
城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执
行
,
确
保
环
境
卫
生
干
净
整
洁
,
确
保
生
活
污
水
合
理
、
合
法
处
置
。
按
每
天
6
0
立
方
米
对
污
水
处
理
。
4
、
资
金
来
源
自
筹
5
、
服
务
期
限
2
0
1
9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
0
1
9
年
1
2
月
3
1
日
6
、
服
务
地
点
陕
西
省
榆
林
7
、
合
格
服
务
商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1
.
服
务
商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登
记
注
册
、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服
务
商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已
2
办
理
三
证
合
一
或
五
证
合
一
的
需
提
供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及
开
户
许
可
证
,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包
含
污
水
处
理
、
运
输
服
务
项
业
务
。
具
有
与
当
地
生
活
污
水
处
置
单
位
的
协
议
或
合
同
。
2
.
服
务
商
近
三
年
(
指
从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谈
判
截
止
日
)
具
有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
污
水
拉
运
)
。
3
.
服
务
商
近
三
年
未
发
生
诉
讼
和
仲
裁
情
况
,
包
括
近
年
来
服
务
商
已
败
诉
的
与
履
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有
关
的
案
件
,
以
及
目
前
正
在
进
行
中
的
可
能
对
服
务
商
未
来
的
履
约
能
力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案
件
。
4
.
服
务
商
近
三
年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服
务
商
需
提
供
企
业
、
法
定
代
表
人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书
或
由
检
察
院
出
具
的
有
效
的
《
检
察
机
关
查
询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结
果
告
知
函
》
(
简
称
“
告
知
函
”
)
。
要
求
供
应
商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中
必
须
附
“
告
知
函
”
清
晰
的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不
接
受
单
独
递
交
的
“
告
知
函
”
,
需
装
订
在
响
应
文
件
相
应
位
置
。
5
.
服
务
商
近
年
(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至
谈
判
截
止
日
)
具
备
良
好
的
信
用
记
录
,
服
务
商
需
提
供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
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
g
o
v
.
c
n
)
或
各
级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查
询
的
所
有
信
用
情
况
截
图
。
如
服
务
商
在
此
期
间
有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记
录
)
或
现
在
状
态
显
示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则
否
决
其
响
应
文
件
。
6
.
财
务
要
求
:
近
三
年
(
2
0
1
5
年
、
2
0
1
6
年
、
2
0
1
7
年
)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独
立
签
订
合
同
的
资
格
和
良
好
履
行
合
同
的
能
力
。
7
.
服
务
商
近
三
年
(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至
谈
判
截
止
日
)
无
重
大
质
量
、
安
全
事
故
。
8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应
答
。
8
、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购
买
购
买
时
间
:
请
于
2
0
1
8
年
1
1
月
2
9
日
至
2
0
1
8
年
1
1
月
3
0
日
上
午
0
9
:
0
0
至
1
2
:
0
0
,
下
午
1
4
:
0
0
至
1
7
:
0
0
(
北
京
时
间
)
。
谈
判
文
件
:
每
套
2
0
0
元
人
民
币
。
联
系
人
:
赵
翠
(
1
3
7
2
0
6
5
1
5
0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