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深层页岩气近钻头技术服务项目(集中展示)】资审公告
1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深层页岩气近钻
头技术服务项目(集中展示)
(招标编号:
GXTC
-
A
-
2057395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深层页岩气近钻头技术服务项目(集中展示)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随钻测井中心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市场预测,公司预计未来两年将在四川深层页岩气等区域开展
5
-
8
口井近钻头技术服务。公司现有近钻头设备的数量、种类均无法满足深层页岩气近钻头作业
需求,需要与其他公司合作,由对方提供近钻头仪器技术服务,招标人提供地质导向服务,
通过联合作业满足生产需求
。
2.2
招标范围:
在四川深层页岩气区块水平开发井、评价井等不使用旋转导向工具的井段,使用近钻
头伽马
+
自然伽马(或方位伽马)仪器组合,开展
井眼轨迹控制,满足地质导向施工需求。
1
)仪器组合:
MWD
、自然伽马、方位伽马、近钻头伽马及其配套钻具,入井仪器组
合招标人有权根据作业需求决定。
2
)技术服务:现场定向工具技术服务(含专业定向软件、轨迹控制等)、技术总结,
不包括地质导向、地质建模、地质导向师及资料解释评价服务。
3
)服务人员:每口井配备
2
名仪器操作工程师、
2
名定向工程师。
4
)生产组织:仪器、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到井,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
)工具维护:仪器出井后按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更换必要的
易损件,保证工具完好,具备再次入井施工条件。
6
)仪器落井赔偿:若仪器落井,招标人尽全力组织进行打捞,若最终经多方认定无法
打捞,仪器灭失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落井仪器作业证明,配合中标人与建
设方协商落井赔付事宜。
2
.3
估算金额:
8
00
万元(含税),
技术服务费用按照单井结算工程款分成的形式核算
2
费用。若因服务质量致使未达到招标人服务业主的要求,导致招标人被扣款,需按合同约定
的扣款比例扣减服务费用。
2.4
服务地点
:
随钻测井中
心四川页岩气等国内区块。
2.
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6
招标结果有效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7
招标结果
应用范围: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申请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初步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如申
请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
否决其投标;
5.
申请人近两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违纪、安全事故及违约
记录;
6.
申请人近三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
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7.
申请人承诺近三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
近年来申请人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申
请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8.
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项目服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提供年度安全环保专项费用投入证明;
9.
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得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参与
管理的职工有父母、配偶、子女或直接利害关系,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
10.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
请人未被限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