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2标二工区项目部自购物资(人防门)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轨
道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珠
三
角
城
际
广
佛
环
线
G
F
H
D
-
2
标
二
工
区
项
目
部
自
购
物
资
(
人
防
门
)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C
R
2
2
G
-
G
F
H
-
W
Z
-
2
0
2
1
-
0
7
1
.
招
标
条
件
及
依
据
1
.
1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由
《
广
东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珠
三
角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广
佛
环
线
广
州
南
站
至
白
云
机
场
段
初
步
设
计
的
批
复
》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为
广
东
珠
三
角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广
东
省
、
广
州
市
财
政
出
资
及
国
内
银
行
贷
款
,
建
设
资
金
已
落
实
。
本
次
物
资
招
标
人
为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轨
道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珠
三
角
城
际
广
佛
环
线
G
F
H
D
-
2
标
二
工
区
项
目
部
。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
股
份
公
司
、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物
资
管
理
规
定
,
现
对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的
施
工
物
资
人
防
门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1
.
2
招
标
依
据
1
.
2
.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
主
席
令
九
届
第
2
1
号
)
;
1
.
2
.
2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货
物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七
部
委
令
第
2
7
号
)
;
1
.
2
.
3
《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方
法
暂
行
规
定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七
部
委
令
第
1
2
号
)
;
1
.
2
.
4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
2
0
1
2
〕
6
1
3
号
)
;
1
.
2
.
5
《
铁
路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供
应
管
理
办
法
》
(
铁
总
物
资
〔
2
0
1
5
〕
1
1
6
号
)
;
1
.
2
.
6
《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物
资
设
备
管
理
办
法
》
(
铁
建
设
〔
2
0
1
2
〕
2
1
6
号
)
;
1
.
2
.
7
《
中
铁
二
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
(
局
运
管
〔
2
0
2
0
〕
2
4
1
号
)
;
1
.
2
.
8
其
它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2
.
1
项
目
概
况
:
广
州
珠
三
角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广
佛
环
线
工
程
位
置
示
意
图
G
F
H
D
-
0
2
标
二
工
区
全
长
2
.
1
8
3
公
里
,
包
含
太
和
站
、
大
源
站
~
太
和
站
明
挖
隧
道
(
D
K
4
2
+
1
6
7
~
D
K
4
2
+
5
8
7
段
)
及
太
和
站
~
珠
江
隧
道
终
点
明
挖
隧
道
(
D
K
4
2
+
8
4
9
~
D
K
4
4
+
3
5
0
段
)
土
建
工
程
,
其
中
太
和
站
为
地
下
两
层
车
站
,
车
站
中
心
里
程
D
K
4
2
+
7
1
0
,
里
程
范
围
D
K
4
2
+
5
8
7
.
0
0
~
D
K
4
2
+
8
4
9
.
0
0
,
车
站
总
长
度
2
6
2
m
,
站
台
有
效
长
度
2
1
0
m
。
太
和
站
采
用
明
挖
法
施
工
,
基
坑
底
埋
深
约
1
8
m
,
为
大
跨
度
明
挖
深
基
坑
工
程
,
基
坑
围
护
结
构
为
地
下
连
续
墙
+
内
支
撑
(
3
道
钢
筋
砼
)
的
支
护
型
式
,
地
下
连
续
墙
厚
度
为
1
0
0
0
m
m
,
采
用
工
字
型
钢
接
头
。
车
站
范
围
内
的
线
路
纵
坡
及
各
层
板
的
坡
度
为
2
‰
。
附
属
包
括
1
个
下
沉
广
场
、
2
组
风
亭
。
2
.
2
招
标
内
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三
:
招
标
物
资
、
包
件
清
单
及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2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人
防
门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
1
营
业
范
围
要
求
:
必
须
在
中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
具
备
人
防
门
生
产
、
销
售
、
安
装
及
维
护
资
质
的
生
产
商
,
并
且
具
有
合
法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书
。
3
.
1
.
2
生
产
能
力
要
求
:
投
标
人
需
要
在
《
广
东
省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防
护
设
备
定
点
生
产
和
安
装
企
业
》
目
录
内
,
生
产
工
艺
、
装
备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人
防
门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相
关
规
定
,
产
品
的
质
量
、
数
量
及
供
货
时
间
满
足
招
标
人
的
需
要
;
3
.
1
.
3
财
务
能
力
要
求
:
投
标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金
财
务
状
况
,
必
须
是
经
税
务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核
准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
注
册
资
金
不
低
于
1
0
0
0
万
元
;
投
标
人
具
备
实
施
本
项
目
合
同
充
足
的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
近
三
年
内
财
务
资
金
管
理
良
好
,
无
负
债
经
营
状
况
(
提
供
2
0
1
9
-
2
0
2
0
年
至
少
1
年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及
相
关
报
表
)
;
3
.
1
.
4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
投
标
人
拥
有
国
家
人
防
办
颁
发
的
地
铁
人
防
资
质
、
建
设
系
统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广
东
省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防
护
设
备
定
点
生
产
和
安
装
企
业
资
格
认
定
证
书
等
;
投
标
的
产
品
必
须
为
人
防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合
格
产
品
,
并
保
证
通
过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
3
.
1
.
5
供
货
业
绩
要
求
:
有
广
东
省
内
近
三
年
有
两
条
及
以
上
地
铁
人
防
工
程
业
绩
,
业
绩
总
额
不
少
于
5
0
0
万
,
且
至
少
一
条
人
防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业
绩
,
并
提
供
相
关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合
同
等
)
。
投
标
单
位
拟
担
任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防
护
工
程
师
二
级
和
建
造
师
二
级
的
职
称
;
3
.
1
.
6
履
约
信
用
要
求
: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信
誉
,
最
近
两
年
内
没
有
与
骗
取
合
同
有
关
的
犯
罪
或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而
引
起
的
诉
讼
和
仲
裁
;
近
两
年
不
曾
在
合
同
中
严
重
违
约
或
被
逐
;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
企
业
未
处
于
禁
止
或
取
消
投
标
状
态
;
3
.
1
.
7
其
他
要
求
:
①
发
票
实
行
一
票
制
,
提
供
税
率
为
1
3
%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②
生
产
厂
具
备
提
供
延
伸
服
务
的
能
力
,
具
备
跨
地
域
的
供
应
、
集
散
能
力
;
③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
或
母
公
司
、
全
资
子
公
司
及
控
股
公
司
关
系
,
或
代
理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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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造
商
的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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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
同
一
型
号
招
标
物
,
不
能
在
同
一
包
件
同
时
投
标
。
4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
.
1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2
1
年
4
月
7
日
至
2
0
2
0
年
4
月
1
6
日
(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9
:
0
0
-
1
1
:
3
0
、
下
午
1
4
:
3
0
-
1
7
:
0
0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将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和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开
票
信
息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投
标
申
请
表
及
标
书
款
电
汇
底
单
加
盖
公
章
后
扫
描
发
送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标
书
购
买
联
系
人
邮
箱
,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报
名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同
时
发
送
一
份
w
o
r
d
版
本
的
投
标
申
请
表
、
开
票
信
息
)
。
标
书
购
买
联
系
人
:
杨
小
琴
(
0
1
0
-
6
8
6
3
1
8
7
0
邮
箱
:
c
r
c
c
w
z
@
1
6
3
.
c
o
m
)
。
开
户
名
称
:
北
京
中
铁
天
瑞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行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石
景
山
支
行
账
号
:
3
3
7
6
6
9
5
7
2
2
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