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博鳌有限公司东屿岛1.4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招标】招标公告
中远海运博鳌有限公司东屿岛
1.4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GXTC
-
C
-
224100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津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中远海运博鳌有限公司东屿岛
1.4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
称:中远海运博鳌有限公司东屿岛
1.4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招标
2.2
建设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东屿岛内
2.3
建设规模:利用东屿岛内东屿岛大酒店、新闻中心及附属建筑屋顶、空地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面积,建设
1.42MW
的光伏电站。
2.4
计划工期:中标人须在中标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
变、并网柜、电缆等所有设备采购合同签署,本项目计划
2023
年
1
月开工建设,
2023
年
2
月底竣工。
2.5
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以
EPC
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含光伏走廊、
光伏车棚部分)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测、物探、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
应、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包括为满足光伏建设要求对现有建筑的部分改造)、工程施
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电网公司验收和
并网手续办理、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及竣工档案的移交,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
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
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高质量、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
不影响项目所在厂区正常生产生活,其中光伏走廊、光伏车棚设计须满足东屿岛整体景观设
计要求。投标方提供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
标项目的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证书扫描
件
)
。
3.1.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提
供证书扫描件
)
。
3.1.4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满足自查及检验要求)。
3.
2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提供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
)
。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
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4.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
在近三年(
2019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经理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wenshu.court.gov.cn
)”
查询结果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