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及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PPP项目-江阴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小区已完工管网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江
苏
省
江
阴
市
村
庄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及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P
P
P
项
目
-
江
阴
市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小
区
已
完
工
管
网
测
绘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受
中
建
水
务
江
阴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
国
信
招
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江
苏
省
江
阴
市
村
庄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及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P
P
P
项
目
-
江
阴
市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小
区
已
完
工
管
网
测
绘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G
X
T
C
-
C
-
2
3
1
3
0
0
0
0
5
)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国
内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
一
、
采
购
项
目
的
名
称
、
预
算
金
额
(
1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江
苏
省
江
阴
市
村
庄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及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P
P
P
项
目
-
江
阴
市
城
区
黑
臭
水
体
整
治
工
程
小
区
已
完
工
管
网
测
绘
项
目
。
(
2
)
预
算
金
额
:
管
线
长
度
(
暂
估
)
:
雨
水
管
线
5
0
5
5
9
7
米
,
污
水
管
线
4
9
4
4
0
3
米
,
共
计
3
3
0
.
0
万
元
。
(
3
)
最
高
限
价
:
单
价
3
.
3
0
元
/
米
,
总
价
3
3
0
.
0
万
元
。
注
: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上
述
最
高
限
价
(
单
价
,
总
价
均
不
得
超
过
给
定
最
高
限
价
)
,
超
过
限
价
的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二
、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1
.
符
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
一
)
至
(
六
)
的
规
定
,
即
:
(
1
)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
2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提
供
2
0
2
1
年
或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成
立
不
满
一
年
无
需
提
供
)
;
(
3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
4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
5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
;
(
6
)
投
标
人
需
具
有
甲
级
测
绘
资
质
;
(
7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2
.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期
前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
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
g
o
v
.
c
n
)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和
/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
w
w
.
c
c
g
p
.
g
o
v
.
c
n
)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中
被
财
政
部
门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处
罚
决
定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域
范
围
内
)
,
无
资
格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3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
规
范
编
制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
监
理
、
测
绘
等
服
务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再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4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5
.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购
买
了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
。
6
.
投
标
人
的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具
有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测
绘
甲
级
资
质
(
且
范
围
包
括
工
程
测
量
、
界
线
与
不
动
产
测
量
、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
。
三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期
限
、
地
点
、
方
式
及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本
项
目
实
行
在
线
报
名
和
售
卖
招
标
文
件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2
3
年
1
月
6
日
9
:
0
0
时
至
2
0
2
3
年
1
月
1
3
日
1
6
:
0
0
时
,
登
录
国
信
e
采
招
标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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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平
台
(
w
w
w
.
e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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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i
n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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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g
)
凭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
C
A
)
在
网
上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及
其
它
招
标
资
料
(
电
子
版
)
;
未
办
理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
C
A
)
的
企
业
需
要
在
国
信
e
采
招
标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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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平
台
进
行
注
册
,
完
善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后
,
办
理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
C
A
)
即
可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此
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唯
一
途
径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陆
国
信
e
采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后
,
应
认
真
阅
读
有
关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须
知
,
并
按
其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
报
名
流
程
登
录
平
台
(
未
注
册
用
户
请
先
免
费
注
册
)
→
查
看
最
新
招
标
项
目
→
投
标
人
报
名
【
使
用
I
E
9
及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下
载
国
信
创
新
投
标
管
家
,
插
入
平
台
C
A
身
份
验
证
进
行
报
名
。
未
办
理
C
A
的
可
在
线
办
理
,
缴
费
成
功
获
取
领
取
码
,
可
先
使
用
领
取
码
进
行
报
名
】
→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及
材
料
【
请
务
必
按
要
求
填
写
对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