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设备物资租赁框架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设备物资
租赁框架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
CR22G-GDGS-GSKJ-2023-02
1.
比选条件及依据
1.
1
比选条件
为降低企业及项目管理成本
、
增质提效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现开展
202
3
年度
设备物资租赁框架比选工作,经框架比选评审确定入围的租赁商将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框架租赁协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下属项目部租赁框架协议内的设备
物资时与入围租赁商直接洽谈租赁。参加本次比选的设备物资租赁商(以下简称参选人)
应按照
比选公告的要求报名登记和购买比选文件。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比选的比选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组织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1.
2
比选依据
1.2.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框架租赁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
。
1.2.
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比选内容
2.
1
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拥有盾构机
17
台(
含租赁
4
台
)
。公司下设若干项目经理
部
,
分布在全国各地
。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铁路
、
公路
、
市政
、
水利水电总承包施工以及隧道
、
桥梁
、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的施工和工程机械设备租赁
,
年经营承揽
60
亿元
,
年完成施工产值能力达
50
亿元
,
年工程结算收入达到
36
亿元以上
。
近几年来
,
公司主要在地铁施工领域进行专业化发展
,
先
后承建了北京、长春、南宁、成都、深圳、广州、青岛、杭州、绍兴、兰州、济南、苏州等多个城
市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2.
2
比选内容:本次租赁比选的设备物资,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三。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
1
钢支撑租赁包件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1
营业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参选人必须具有钢支撑出租资质。
3.1.
2
保有
能力要求
:
参选人的钢支撑保有量需满足能够同时供应比选人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需求
。
3.1.
3
财务能力要求
:
参选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需提
供近两年(
2021-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参选物资必须符合比选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需提供
近两年(
2021-2022
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及焊缝内部质量探伤检测报告
。
2
3.1.
5
租赁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近两年(
2021-2022
年)参选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
市政施工工程钢支撑租赁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
件、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
,每年不少于一份。
3.1.
6
履约信用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
2021-2022
年)内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
位发生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
或取消投标状态。
3.1.
7
其他要求
①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参选人需具备跨地域出租、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③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参选人参选。
3.
2
电瓶牵引车及后配套租赁包件参选人资格要求
3.2.
1
营业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书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
参选人必须具有电瓶车牵引机车及后配套出
租资质。
3.2.
2
保有
能力要求
:
参选人的电瓶车牵引机车及后配套自有数量能够同时满足比选人单一或多
个项目的需求。
3.2.
3
财务能力要求
:
参选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需提
供近两年(
2021-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参选设备必须符合比选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参选人
需提供出租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2.
5
租赁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近两年(
2021-2022
年)参选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
市政施工工程电瓶车牵引机车及后配套租赁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
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
,每年不少于一份。
3.2.
6
履约信用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
2021-2022
年)内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
位发生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
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7
其他要求
①
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
参选人需具备跨地域出租、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③
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参选人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