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工程分公司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试桩试验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工程分公司准大电厂
2
×
100
万
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试桩试验服务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XCZ
-
C
-
23410123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
内蒙古电力勘
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工程分公司准大电厂
2
×
100
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试桩试
验服务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工程分公司准大电厂
2
×
100
万千
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试桩试验服务
竞争性谈判
2
.
资金来源:已落实
3
采购内容: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1
、
1500
吨载荷配重块的进、出场地运输服务。此项服务包含
1500
吨载荷配
重块的使用或租赁费用。
2
、配重块在场地内指定位置的装车、卸车、场地内倒点等服务。
3
、原体试验前、后的场地平整、桩头开挖服务,需要使用挖掘机。
4
、发电机租赁使用。
(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不含发电机的燃油费
)
。
满足采购人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
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通用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1.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
、专用资格要求:
2
2.1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05
月至今)同类服务业绩(原体试验相关机械设备租
赁服务业绩)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均以①合同;②对应中标通知书;③发票,①②或①
③同时提供为准,(如提供中标通知书则提供相应的中标结果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网站截图;
如提供发票,发票中二维码及发票代码和发票号必须清晰,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3
年
0
7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
7
月
10
日止,
每天
8:3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
2.
采购文件的售价:
0
元。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
(
1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
登陆国信
e
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
http://www.e
-
bidding.org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应认真阅读网页上的有关操作须知,
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
即
可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
2
)获取采购文件流程:登录投标管家(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和发票信息后)→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通过苹果
App
Store
和安卓腾讯应用宝下载
"
中招互连
"APP
,也可打开国信
e
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e
-
bidding.org)
,首页扫
描二维码下载。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单位证
书和个人证书购买、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之后扫码登陆投标管家工具进行项目报名】→获
取采购文件【提交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证明资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
(
3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支付费用等环节技术问题,都请拨打国信
e
采平台服务支持
电话:
4000
-
0666
-
060(
周一~周五
9:00
-
17:00
)。
四、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
电子响应文件请于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
国信
e
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上传的
响应
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
响应
文件,逾期送达的
响应
文件,“
国信
e
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不予接收。
2.
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可通过
"
中招互连
"
手机
App
扫码加密。如果供
应商通过手机
APP
对响应文件进行扫码加密,则在开标时必须使用同一个手机
App
账号及单
位证书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
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
2023
年
0
7
月
06
日~
2023
年
0
7
月
12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